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2〕16号)和学校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《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盐工培〔2022〕3号)有关要求,经个人申报,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初审,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校内评审专家评审,同意吕永梅等85位老师通过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校内审核。
根据有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5月23日—5月27日。如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反映。
联系电话:88298350
2022年5月23日